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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高速公路2018年日常养护路面、桥梁定期检测工程
发布时间:2018-08-10
本招标项目黄石高速公路2018年日常养护路面、桥梁定期检测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石黄高速”)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7】444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8】E165号)。建设资金来自日常养护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桥梁定期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沿线。
2.2 项目概况:黄石高速公路K238+963-K5+296 全长467.334公里路面检测,主要对路面损坏、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路面抗滑性能、路面弯沉等指标进行检测;黄石高速公路全线共计281.258公里范围内的桥梁检测,主要检测内容:桥台及基础、桥墩、桥梁基础冲刷、支座、桥面铺装、桥梁结构裂缝、桥梁外观等内容。
2.3技术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路面检测工程
二标段:桥梁检测工程
3.1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近3年内(2015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1项高速公路路面或桥梁检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 2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每个标段招标人只接受前1名投标人的报名。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首先应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北CA)颁发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0311-69052029)。
投标人完成网员注册后,应在2018年8月10日9时00分至2018年8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在“标书购买”环节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报名失败,其投标将被拒绝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登记注册的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0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现场签到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519 号
电  话:0311-66726661
传  真:0311-66726661
联系人:李如敏 袁策
招标代理: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楼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85288943-8012
传  真:0311-85288943-8004
联系人:乔欢  孟春秀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311-69052012,联系人:李先生、彭先生;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7-3355。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18年8月9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5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1项高速公路路面或桥梁检测项目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2017年7月1日至今)年中不曾在公路检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检测项目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近3年内(2015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路面或桥梁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附件2: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签字。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了现场签到并准时参加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会议。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和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内按要求办理成功。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签字。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    绩: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3.9.1
评标结果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续上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值
评分标准
a
主要人员(20分)
20分
满足强制性标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得12分
技术负责人(8分)
近3年内(2015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每增加1项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的高速公路路面或桥梁检测项目的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b
业绩(25分)
25分
满足强制性标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加分
近3年内(2015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高速公路路面或桥梁检测业绩加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c
技术方案建议书(45分)
检测工作大纲8分
欠合理,措施一般4.8-5.6分
合理,可行5.6-7.2分
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7.2-8分
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8分
措施一般4.8-5.6分
合理,可行5.6-7.2分
科学先进、严密7.2-8分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流程8分
欠合理,措施一般4.8-5.6分
合理,可行5.6-7.2分
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7.2-8分
对发现出的问题类型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建议和维修方案8分
欠合理,措施一般4.8-5.6分
合理,可行5.6-7.2分
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7.2-8分
承诺出具的检测(监测)成果及后续服务8分
检测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后续服务较完善4.8-6.5分
检测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后续服务完善6.5-8分
重点、难点分析(5分)
合理,可行3-4分
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4-5分
d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3。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得分最少为0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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